*特许经营的经营形式种类有很多,依出资比例与经营方式大概可以分为自愿*、委托*与特许*。
权利金的支付方式:一般而言,总部会向*者收取三种费用,分别是*金、权利金及保证金。所谓的*金,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*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,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。
而权利金指的是*店使用总部的商标,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,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,只要*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,就必须定期付费。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、按季或是按月支付。
特点
1.有一个特许权拥有者,即为*连锁的盟主。
2.盟主拥有特许权,特许权可以是产品,服务,营业技术,商号,标示,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。
3.盟主和*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。
4.*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,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。
5.经营权盟主的总部,*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经营,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。
6.总部有义务教给*者完成事业的信息,知识,技术等一整套经营系统,同时授予*店使用店名,商号,商标,服务标记等一定的区域的垄断使用权,并在合同期内,不断进行经营指导。
7.*者要向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偿费用,通常包括一次性*费,销售额或毛利提成等。
8.盟主是纵向关系,各*者之间无横向关系。
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:一般的*合约中,总部都会要求*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,不得私下进货。这点往往是总部与*店纷争较多的一环。
因为*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,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。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,不得不要求*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,于是争端便产生了。
较为合理的方式是*者在签立合约时,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**市场行情,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,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。